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价办法
2023-09-05
安徽照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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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结构
为确保“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价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安徽省照明电器协会成立“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价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组委会:组委会人员组成由安徽省照明电器协会(理事长、专职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承担“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价活动申报、资格审查等相关组织工作。
评委会:评委会人员组成从协会专家库选择出资深而有影响力的专家组成评委会,承担“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价工作,并由评委会组长根据项目组织3~11名专家现场评审。
二、评价设置
1、优秀照明产品:已经量产的照明及配套系列产品;
2、优秀照明设计:独创且已经施工完成的设计方案或通过评审的设计方案;
3、优秀照明施工单位:具有施工能力,有良好信用的施工单位。
4、优质照明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的室内,室外工程项目;
5、优秀照明渠道供应商:安徽省级照明产品运营商,渠道分布广泛。
6、优秀照明管养运维服务商:具备优良的管养服务队伍及管养服务设备;
7:优秀照明门市经理:照明销售终端门店优秀店长,店员。
8、优秀照明项目经理:条件优秀,管理经验出色的项目经理;
9、优秀照明销售经理:奋斗在安徽照明行业厂家销售人员。
10、优秀照明设计师:成长快速,设计能力出众的优秀设计工作者;
三、申报条件
1、单位资质: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公司,设计院(所)、工程公司、产品生产企业;
2、申报单位拥有项目或产品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并须确保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并得到项目相关各方的参评许可,若参评项目或产品公布后影响到其他方的利益,责任由申报方承担,组委会核实确认后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追回所颁奖项;
3、申报的工程项目应在照明建设施工中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必须是2021年以后设计、施工、竣工完成并验收合格的项目,须向组委会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4、申报的照明产品应是照明领域内新技术(照明器材、控制设备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光源、灯具、电器附件、控制设备产品)及软件方面的创新成果,并具有显著应用成效。产品应通过国家检测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
5、地域条件:工程项目必须是安徽省内企业承担或省外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照明工程项目。照明产品必须是安徽省内企业研发制造或省外企业研发制造应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的照明工程
项目的产品;
6、项目体量:申报项目不受规模和体量限制,可以是整体项目也可以是整体项目中独立的部分进行申报;
7、申报方式:评价内容可单一单位申报,也可多单位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申报单位;每一独立项目只能申报一类评价项目;
8、申报提交的资料版权由组委会与申报单位共同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所有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不限次数地将其参评项目的图片及文字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印刷物、宣传用广告物等与本活动相关的用途,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四、申报方法
申报“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的单位应按要求向组委会提供一式三份完整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及一份电子版资料,并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均真实有效。
五、评价流程
评价流程按照资格审查、初审、终审、公示四个阶段进行。
1、资格审查
组委会对申报项目逐项了解并审议;对所有申报项目按标准予以筛选,不符合标准的申报项目视为不通过,不得参与评审;
2、初审
由评委会委员按评分标准进行集中评议独立打分,根据评分结果,决定入围项目和获等级奖项目的分数段;
3、复审
评审结果由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委会终审决定。
4、公示
向社会公示7天。
六、评价标准(详见附件)
秉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项目的资料完整性、规模及影响力、设计创意与创新、技术合理性、节能措施和安全环保措施展开全面评比,评选出在照明工程、产品技术领域最具代表性和科技性的项目;
七、异议处理
1、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在此期间向组委会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不再予以受理;
2、指定日期内,异议项目如未能处理落实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待异议处理完毕后于下一年度可以重新申报。
八、解释权
上述评审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价组委会所有。
安徽照明黄山松优质照明工程评价组委会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