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照明产业报告-合肥城市照明篇
2024-09-08
安徽照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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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是一座古老而年轻的城市。说古老,以合肥为中心的环巢湖流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3000多年的建城史中,合肥有2100多年的县治、1400多年的府治历史;说年轻,1952年,合肥才正式成为新中国安徽省省会。合肥因东淝河与南淝河均发源于此而得名。“合肥”之名,最早出现在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中:“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 2023年,合肥市接待国内旅游人数1.32亿人次,旅游收入1764.16亿元,同比增长68.5%。2023年内兑现文旅产业政策资金1075.14万元,全市新增文旅产业落地项目375个,金额580.03亿元。包河区、庐阳区入选2023中国市辖区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区,包河区获评长三角高铁小城,包河创意文化产业园获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明珠广场步行街入选第3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5家单位入选长江主题国家级旅游线路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精品线路路书》。骆岗公园成为合肥文旅新地标,上榜国庆假期热门景区前20,国庆当天位居前10,累计接待服务游客683.3万人次。 (一)合肥城市照明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合肥市现有路灯32.53万盏(不含在建和未移交项目),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装灯率达到100%,城市公共区域基本不存在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现象。全市景观照明设施为100.87万余盏。合肥市路灯、景观灯的亮灯率在99%以上、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合肥市现有路灯年用电量3亿度,合肥市LED节能路灯仅占14.56%。 (二)合肥城市照明管理特点 目前合肥市照明设施实行“建管分离”制度,即建设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城市照明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城市照明管理部门在城市照明的设计和施工参与度低,而由此带来的照明设施建设要求、设施竣工验收以及设施移交管理等相关内容均需进一步明确细化。此外,随着设施管理职责下放,市区两级照明管理职责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合肥市照明实行市、区两级管理模式,市本级照明设施管理部门除承担市管设施的管养责任以外,还负有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照明设施行业监管职责,分级管理、行业监管等责任。 (三)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民对城市生活品质、城市环境美化要求越来越高,而城市景观照明作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城市夜经济,提高市民夜生活其作用和意义也更加显现。杭州、宁波等先发城市对夜景照明发展一直重视,不仅关注城市照明的“装灯率、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也注重城市照明“平均照度、均匀度、环境比、色彩”等要求,才能更好的满足市民对城市照明“亮化”与“美化”并重的视觉需求,同时对光干扰、光污染提出解决办法,加强城市暗夜区规划及保护。 在城市照明管理方面,长三角许多城市都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作为长三角副中心城市,合肥市在照明设施管理法规建设方面已经落后,需要向上海、杭州、南京等先发城市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照明设施精细化管养,加快照明设施信息化建设,保持长三角城市照明节能减排降碳区域政策协同,一体化发展。 (四)最终目标 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这为新时期合肥市城市照明精细化管理指明了方向。 合肥城市照明几点建议: 一是合肥城市照明规划应采取政府主导、全面统筹、合理规划,切实保障合肥城市照明的发展与城市功能、文化相匹配。 二是“向夜晚要时间”,制定符合合肥城市特色的夜景照明旅游路线图。夜经济的发展不仅能直接提高餐饮、住宿、购物、休闲等领域的收入,还能明显拉动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其极有可能成为合肥城市战略性支柱产业,也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 三是加大合肥市路灯节能改造,继续加大各种照明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如终端控制、单灯控制、LED节能路灯、综合杆等需要有效地推广应用。 六是合肥市在照明设施管理法规建设方面需要向上海、杭州、南京等先发城市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
(安徽省照明电器协会出品)